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為了執行國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按照廣東省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與監控系統建設方案要求,實施我省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總量監測,特制定本技術規范。
安裝在省重點污染源上的廢水連續排放監測系統必須滿足本技術規范。(比如:PH值控制器,PH探頭等儀器必須**,PH計的質量要好.加藥泵要耐用等)
本技術規范由廣東省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站負責解釋。
1.1 范圍
1.1.1
本技術規范規定了廢水連續排放監測系統(以下簡稱在線儀器)的安裝、主要技術指標、檢測項目、驗收方法和驗收時的質量保證措施。
1.1.2 本技術規范適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放廢水中的化學需氧量、總有機碳、pH值、流量等排放濃度(流速)和排放總量。
1.1.3 其他項目可參照本技術規范執行。
1.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技術規定中引用成為本規定的條文:
HJ/T 96-2003pH水質自動分析儀技術要求
GB 6587.1-8-86電子測量儀器環境試驗
GB/T ll914-1989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
HJ/T 104-2003總有機碳(TOC)水質自動分析儀技術要求
GB 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HJ/T 12-1996環境保護儀器分類與命名
HJ/T 15-1996超聲波明渠污水流量計
HBC6-2001化學需氧量(CODcr)在線監測儀器環境保護產品認定技術要求
上述標準修訂后,以*新版本為準。
2、廢水在線監測儀器的安裝
2.1 監測用房要求
按照排污口規范化整治的要求,合理安排排污口的整治土建、監測室的施工裝修、專用電話線的架設、配電以及空調等。監測專用站房必須大于5m2。
2.1.1
在線監測儀器安裝位置應避開腐蝕性氣體、較強電磁干擾的電器設備和振動。房間內應安裝空凋(周圍溫度為0-40℃),環境應清潔、空氣相對濕度≤85%。
2.1.2 在線監測儀器使用的電源為照明用電和電壓穩定的工業用電并**接地。
2.1.3 監測傳感器或采樣系統到一次分析儀器或數據采集/控制儀的信號傳輸距離盡可能縮短,隨機所帶的三芯電源線要可靠接地。
2.1.4
監測小屋(房)內部室內管線、分析儀器設備應和配電柜、儀表柜保持一定的距離,房內應設立相應的設備以用于試劑配制以及定期的清洗工作。
2.1.5 安裝TOC、TN等裝置內有電爐等熱源的連續監測系統,必須避開嚴禁煙火和不通風的封閉場所。
2.1.6 監測小屋(房)和供電電源有可靠的防雷設施。
2.1.7 應合格安裝能提供2到2.5倍*大總電功率的供電線路。
2.2 監視傳感器安裝要求
2.2.1
監視傳感器與數據采集/控制儀連線應通過電纜連接,電纜應加護管輔在地下或空中架設,空中架設電纜應附著在固定牢靠的鐵軌(鋁軌)上。
2.2.2
電流傳感器安裝時要把用電設施的主線穿過傳感器,在無法安裝電流傳感器的情況下,可以在設備控制開關和控制繼電器上選擇一個可以表示設備開關的無源觸點。
2.3 廢水采樣系統的安裝要求
2.3.1
為保證所采水樣的代表性,采樣系統盡量設在流路的中央部,采水部的前端設在下流的方向(減少采水部前端的堵塞)。測量合流排水時,在合流后充分混合的場所采水。同時應設置人工采樣口,以便做對比試驗,保證數據的正確性。
2.3.2 采樣系統的構造必須保障在溫度變化較大的情況下能工作或不至被損壞,有必要的防凍、防熱和防腐設施。
2.3.3 采樣系統的管路設計必須有遠程控制自動清洗。
2.3.4 采樣系統的安裝應便于采樣泵的安置及維護。
2.3.5 采樣泵須對水質參數影響小,使用壽命長,易維護。
2.3.6
采樣系統必須采用雙泵雙管路設計,可實現自動反沖,清洗功能,防止泥沙沉積及藻類生成。若沒有雙泵雙管路設計,必須修改采樣系統,滿足2.3.3條的遠程自動清洗功能。
2.3.7 采樣管路應采用上等的硬質PVC或PPR管材,具有很強的防腐能力,對水質沒有影響。
2.3.8 采樣系統及儀表應設有快速回路(溢流回落)裝置。
3、在線監測儀器主要技術指標檢測驗收方法
3.1 一般要求
3.1.1 調試
3.1.1.1 在現場完成儀器安裝、初調后,使儀器投入運行,運行調試時間不少于168小時。
3.1.1.2 調試期間除檢測儀器零點和量程校準的時間外,不允許計劃外的維護、檢修和調節儀器。
3.1.1.3 每天進行零點和量程校準檢查,當累積漂移超過規定指標時,則應調整儀器。
3.1.l.4
如果因排放源故障或供電造成調試中斷,在排放源或供電恢復正常后,重新開始運行調試,累計運行調試時間不少于168小時。
3.1.1.5 如果因儀器故障造成調試中斷,在儀器恢復正常后,重新開始168小時的運行調試。
3.1.1.6 編制調試期間的零點和量程漂移測試報告。
3.1.2 檢測
3.1.2.1 儀器正常運行168小時后進行檢測。檢測期間不一定緊接在調試期間之后。檢測期間不少于168小時。
3.1.2.2 檢測期間除檢測儀器零點和量程校準的時間外,不允許計劃外的維護、檢修和調節儀器。
3.1.2.3 可設定任一時間(時間間隔為24小時),由儀器自動調節零點和校準量程值。
3.1.2.4 如果因排放源故障或供電造成測試中斷,在排放源或供電恢復正常后,重新開始檢測,累計檢測時間不少于168小時。
3.1.2.5 如果因儀器故障造成測試中斷,在儀器恢復正常后,重新開始檢測,累計檢測時間不少于168小時。
3.1.2.6
進行相關校準和校驗時,必須有專人負責監督工況,廠方應根據校準工作的要求調整工況或凈化設備的運行參數,在測試期間保持相對穩定。
3.1.3 復檢和校驗
3.1.3.1 在儀器技術指標檢測合格后,儀器連續運行90天以后,開始復檢或校驗。復檢或校驗期間不少于24小時。
3.1.3.2 與3.1.2.2、3.1.2.3、3..2.6條相同。
3.1.3.3 如果因排放源故障或供電造成測試中斷,在排放源或供電恢復正常后,重新開始24小時的復檢或校驗。
3.1.3.4 如果因儀器故障造成測試中斷,在儀器恢復正常后,重新開始24小時的復檢或校驗。
3.1.4
在調試、檢測和復檢或校驗儀器期間作好測試記錄和調整、維護記錄,如重新對光、清潔光學鏡頭、更換濾料、量程校正液、蒸餾水等。
3.1.5
省控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儀器的檢測由污染源企業、儀器供貨商、或者污染源企業委托地方環境監測站實施。省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站負責查看檢測報告并對其復檢或校驗。
3.2 CODcr在線儀
3.2.1 術語
3.2.1.1 試樣 指導入自動分析儀器企事業單位排放的污水。
3.2.1.2 校正液 為了獲得與試樣CODcr濃度相同的指示值所配制的校正液,有以下幾種:
a.零點校正液
b.量程校正液
3.2.1.3 零點漂移 指采用本技術規范中規定的零點校正液為試樣連續測試,自動分析儀的指示在一定時間內變化的大小。
3.2.1.4
量程漂移指采用本技術規范中規定的量程校正液為試樣連續測試,相對于自動分析儀的測定量程,儀器指示值在一定時間內變化的大小。
3.2.1.5 鄰苯二甲酸氫鉀試驗溶液 指鄰苯二甲酸氫鉀溶于水后配制成的試驗溶液。
3.2.2 儀器類型
試樣加入已知量的重鉻酸鉀溶液,在硫酸介質中,以銀鹽為催化劑,采用加熱回流2小時或微波消解15分鐘等方式,將試樣中的某些有機物和無機還原性物質氧化。據終點指示方式的不同,儀器可劃分為以下類型:
3.2.2.1
用硫酸亞鐵銨滴定未被還原的重鉻酸鉀,用雙鉑電極電位法指示滴定終點。由消耗的硫酸亞鐵銨量換算成消耗氧的質量濃度得到試樣的CODcr值。
3.2.2.2
用分光光度法測定未被還原的Cr6+或氧化生成的Cr3+含量,根據反應消耗重鉻酸鉀的量換算成消耗氧的質量濃度,得到試樣的CODcr值。
3.2.2.3
用恒電流電解產生的Fe2+還原劑滴定試樣中未被還原的重鉻酸鉀,用雙鉑電極電位法指一終點。根據電解Fe2+消耗的電量,計算得到反應消耗重鉻酸鉀的電量,換算成消耗氧的質量濃度后,得到試樣的CODcr值。
3.2.2.4
其他適用于在線自動測定化學需氧量(CODcr)自動分析儀器(如H202/UV、03、electro-chemical、UV、TOC法等)。
3.2.3 驗收方法
3.2.3.1 試驗條件
a.環境溫度 在0℃-40℃之間,試驗期間的溫度變化在±5℃以內。
b.濕度 相對濕度在85%以內。
c.大氣壓 在86-106kPa壓力下,其變化幅度在±5℃以內。
d.電壓 規定的電壓(220V±10%)。
e.電源頻率 規定的頻率(50Hz±1%)。
f.儀器預熱時間 按說明書規定的時間。
3.2.3.2 試劑
a.蒸餾水 按GB119l4—89方法獲得不含還原性物質的蒸餾水(以下簡稱“水”)。
b.零點校正液 采用本條a的水。
c.量程校正液溶解39.5g六水合硫酸亞鐵銨于水中,加入200ml(ρ=1.84g/ml,分析純),待溶液冷卻后,全量轉入1000ml量瓶中,加水至刻度標線。該溶液濃度約為0.10mg/L
(量程校正液)。該量程校正液的CODcr值約為1000mg/L。臨用前,必須用重鉻酸鉀標準溶液準確標定該溶液的濃度。
[標定]
取10.00ml3.2.3.2.5中配制的重鉻酸鉀溶液(0.250mol/L)于300ml錐形瓶中,用水稀釋至約l00ml,加入30ml硫酸(ρ=1.84g/ml,分析純)。混勻,冷卻后,加3滴(約0.15m1)試亞鐵靈指示劑,用硫酸亞鐵銨標準滴定溶液(濃度約0.025mol/L)進行滴定,溶液的顏色由黃色經藍綠色變為紅褐色即為終點,記錄硫酸亞鐵銨消耗量(m1)。硫酸亞鐵銨標準滴定溶液的濃度由公式(1)計算:
式中,V —滴定消耗的硫酸亞鐵銨溶液的體積(m1)。
上式計算結果的4倍即為量程校正液中硫酸亞鐵銨的濃度,量程校正液表示CODcr值按公式(2)進行校正計算:
式中C為公式(1)的計算結果。
d.鄰苯二甲酸氫鉀試驗液稱取在120℃下干燥2h并冷卻后的鄰苯二甲酸氫鉀0.4251g,用水溶解后,全量轉入1000ml容量瓶中,加水至刻度標線,該溶液的CODcr值為500mg/L。CODcr值為250mg/L和100mg/L的試驗液由該溶液經逐級稀釋后獲得。
e.硫酸-硫酸銀溶液、硫酸鐵溶液(200g/L)、硫酸汞溶液(200g/L)、重鉻酸鉀溶液(0.250mol/L)和試亞鐵靈指示劑,參照GB11914-89或儀器制造商提供的方法配制。
3.2.3.3 驗收準備及校正
a.儀器預熱運行 接通電源后,按操作說明書規定的預熱時間進行自動分析儀的預熱運行,以使各部分功能顯示記錄單元穩定。
b.校正 按儀器說明書的校正方法,用3.2.3.2中的b和c校正液進行儀器零點校正和量程校正。
3.2.3.4 性能驗收方法
3.2.3.4.1
重現性在前述的試驗條件下,測定零點校正液7次,各次儀器指示值的平均值作為零點平均值,求出7次零點測定值的相對標準偏差。在相同條件下,量程校正液7次,各次儀器指示值的平均值作為量程平均值,求出7次量程測定值的相對標準偏差。
3.2.3.4.2 零點漂移、量程漂移
在檢測期間開始時,人工或自動校準儀器零點和量程值,記錄*初的模擬零點和量程讀數。每隔24小時后測定(人工或自動)和記錄一次零點、量程值讀數:隨后校準儀器零點和量程值,記錄零點、量程值讀數;連續168小時(7天)。按(3)—(6)式計算零點漂移、量程漂移:
a.零點漂移:
ΔZ=Zi-Z0………………………………………………………(3)
Zd=ΔZmax/R×100% ……………………………………………(4)
式中:Z0—零點讀數初始值;
Zi—第i次零點讀數值;
Zd—零點漂移;
ΔZ—零點漂移**誤差;
ΔZmax—零點漂移**誤差*大值;
R—儀器滿量程值。
b.量程漂移:
ΔS=Si-S0………………………………………………………(5)
Sd=ΔSmax/R×100% ……………………………………………(6)
式中:S0—量程值讀數初始值;
Si—第i次量程值讀數值;
Sd—量程值漂移;
ΔS—量程值漂移**誤差;
ΔSmax—量程值漂移**誤差*大值;
R—儀器滿量程值。
3.2.3.4.3
鄰苯二甲酸氫鉀試驗采用鄰苯二甲酸氫鉀試驗液,測定7次,計算平均值與100mg/L的偏差,求出相對于100mg/L的百分率。
3.2.3.4.4 實際廢水樣品比對試驗
采集實際廢水樣品,以自動監測儀器與國標方法(GBll914-89)對廢水濃度水平進行比對實驗,計算該種廢水相對誤差**值的平均值。比對實驗過程中應保證自動監測儀器與國標方法測試水樣的一致性。
a.驗收期間,生產設備、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在低、中、高生產能力或調節污水處理系統(如減少曝氣量、減少投藥量等)改變污水排放濃度條件下進行測試。
b.國標方法與儀器同步進行,儀器每半小時記錄一次顯示值,取與國標方法同時間區間監測值的平均值與國標方法測定的平均值組成一個數據,每天至少獲得12個測定數據對。但必須報告所有的數據,包括舍取的數據對,連續進行7天。
c.以CEMS(儀器)顯示值為橫坐標(X),國標方法(參比方法)測定的濃度為縱坐標(Y),由*小二乘法建立兩變量之間的關系。
一元線性回歸方程:
相關系數:
3.2.4 驗收指標和要求
化學需氧量在線自動分析儀的性能指標見附件一。
3.3 總有機碳(TOC)在線儀
3.3.1 術語
3.3.1.1 試樣 指導入自動分析儀器企事業單位排放的污水。
3.3.1.2 校正液 為了獲得與試樣TOC濃度相同的指示值所配制的校正液,有以下幾種:
a.零點校正液
b.量程校正液
3.3.1.3 零點漂移 指相對于自動分析儀的*小刻度,儀器指示值在一定時間內的變化大小。
3.3.1.4 量程漂移 指相對于自動分析儀的測定量程,儀器指示值在一定時間內的變化大小。
3.3.2 驗收方法
3.3.2.1 試驗條件
a.環境溫度 在0℃-40℃之間,試驗期間的溫度變化在±5℃以內。
b.濕度 相對濕度在85%以內。
c.大氣壓 在86-106kPa壓力下,其變化幅度在±5℃以內。
d.電壓 規定的電壓(220V±10%)。
e.電源頻率 規定的頻率(50Hz±1%)。
f.儀器預熱時間 按說明書規定的時間。
3.3.2.2 試劑
a.零點校正液 按GB13193-91方法獲得不含CO2的蒸餾水。
b.量程校正原液(1000mg
C/L)將鄰苯二甲酸氫加于100℃干燥約30min,置于保干器中冷卻后,稱取2.125g,用零點校正液溶解后全量轉入1000ml容量瓶中,加零點校正液至刻度標線。
c.量程校正液 采用80%量程的溶液。在使用時配制。
d.無機碳殘留率試驗液取適量無機碳殘留率試驗原液(配制溶液的TOC值約為所用量程的80%以上)于容量瓶中,加零點校正液至刻度標線。
3.3.2.3 驗收準備及校正
a.儀器預熱運行 接通電源后,按操作說明書規定的預熱時間進行自動分析儀的預熱運行,以使各部分功能及顯示記錄單元穩定。
b.校正 按儀器說明書的校正方法,用3.3.2.2中的校正液交替進行儀器零點校正和量程校正。
3.3.2.4 性能驗收方法
3.3.2.4.1
重復性誤差測定零點校正液6次,各次指示值作為零值。在相同條件下,測定量程校正液6次,計算6次量程測量值的相對標準偏差。
3.3.2.4.2
零點漂移采用零點校正液,連續測定24h。利用該時間內的初期零值(*初的3次測定值的平均值),計算*大變化幅度相對于量程的百分率。
3.3.2.4.3
量程漂移采用量程校正液,于零點漂移試驗的前后分別測定3次。計算平均值,由減去零點漂移成分后的變化幅度,求出相對于量程的百分率。
3.3.2.4.4
實際廢水樣品比對實驗選擇5種或5種以上實際水樣,分別以自動監測儀器與國標方法(GB11894-89)對每種水樣的髙、中、低三種濃度水平進行比對實驗,每種水樣在髙、中、低三種濃度水平下的比對實驗次數分別不少于15次,計算該種水樣相對誤差**值得平均值(A)。比對實驗過程應保證自動分析儀與國標方法測試水樣的一致性。
其中,Xn:第n次測量值;B:水樣以國標方法測定所得測量值;n:比對實驗次數。
3.3.4 驗收指標和要求
總有機碳在線自動分析儀的性能指標見附件一。
3.4 pH在線儀,PH控制器
3.4.1 術語
3.4.1.1 pH標準液
用基準試劑配制的pH標準溶液。
3.4.1.2 鄰苯二甲酸氫鹽pH標準液(pH=4)
3.4.1.3 中性磷酸鹽pH標準液(pH=7)
3.4.1.4 零點漂移 指相對于自動分析儀的*小刻度,儀器指示值在一定時間內的變化大小。
3.4.1.5 量程漂移 指相對于自動分析儀的測定量程,儀器指示值在一定時間內的變化大小。
3.4.1.6 測定范圍 指pH儀器測量值范圍為pH0-14或pH2-12*小刻度單位在0.1pH以下。
3.4.2 驗收方法
3.4.2.1 試驗條件
a.環境溫度 在0—40℃之間的任意溫度下,其變化幅度在±5℃以內;
b.濕度 相對濕度在85%以內;
c.電壓 規定的電壓(220±10%V);
d.電源頻率 規定的頻率(50±1% Hz);
e.流速 制造商規定的流速;
f.pH標準液溫度 25±l%℃。
3.4.2.2 驗收準備及校正
3.4.2.2.1
驗收準備預先將電極浸入水中浸泡過夜后,與信號轉換器連接。接通電源,至試驗開始前自動分析儀應預熱30min以上,以使各部分功能及顯示記錄單元穩定。在電極受沾污情況下,必要時應采用洗滌劑或0.0lmol/L鹽酸等洗滌后,用流水充分洗凈。
3.4.2.2.2 校正
a.將電極浸入pH=7的標準液,將指示值調整為pH標準液的值;
b.將電極浸入pH=4的標準液,將指示值調整為pH標準液的值;
c.調節 交替進行以上操作,調節分析儀直至標準液的測定值與指示值之差在±0.1pH以內為止。
備注:在交替試驗時,應用蒸餾水充分洗凈玻璃電極,以下類同。
3.4.2.3 性能驗收方法
3.4.2.3.1 重現性 測定pH=4或pH=7標準液7次,讀取各次儀器顯示的pH指示值。
3.4.2.3.2
pH=7標準液測定值的變化將電極浸入pH=7的標準液中,讀取5分鐘后以及24小時后的pH指示值。計算該段時間內的*大變化幅度與初期值(5分鐘)的變化之差。
3.4.2.3.3
pH=4標準液測定值的變化將電極浸入pH=4的標準液中,讀取5分鐘后以及24小時后的pH指示值。計算該段時間內的*大變化幅度與初期值(5分鐘)的變化之差。
3.4.2.3.4 響應時間 將電極從pH=7的標準液移入pH=4的標準液中,測定指示值達到pH=4.3時所需要的時間。
3.4.2.3.5
溫度補償精度將帶有溫度補償傳感器的玻璃電極浸入pH=4的標準液中,在10-30℃之間以0.5℃的變化方式改變液溫pH指示值。根據測定結果求出各測量值與該溫度下pH=4標準液標準pH值之差。
3.4.2.3.6
實際廢水樣品比對實驗采集實際廢水樣品,以自動監測儀器與國標方法(GB6920-86)對廢水PH濃度水平進行比對實驗,比對實驗過程中應保證自動監測儀器與國標方法測試水樣的一致性。取與國標方法同時間區間顯示值的平均值與國標方法測定的平均值組成一個數據,每天至少獲得12個測定數據對。但必須報告所有的數據,包括舍取的數據對,連續進行7天,計算該種廢水相對誤差**值的平均值。
3.4.3 驗收指標和要求
pH在線自動分析儀的性能指標見附件一。
3.5 超聲波明渠污水流量計
超聲波明渠污水流量計的檢測驗收指標和要求具體參照HJ/T15—1996中第4條“檢測與試驗方法”。
4、數據采集/控制系統及企業監控管理軟件系統
4.1 適應性檢查
只修改系統設置和建立相應的測試模板,系統就可以適應新的一次測量儀表,修改系統設置可以改變監測對象,系統采集通道類型可自由設定,系統應可設置多個**級別,以確保系統數據的**性和保密性。
4.2 接口與顯示檢查
4.2.1
監測儀器通訊接口和數據采集/控制儀器必須滿足《廣東省污染源在線監測儀器數據接口及傳輸技術要求》除具備模擬量、數字量、標準串行口(RS485/RS422/RS232)輸入功能外,還必須有數據輸出接口(RS485/RS422/RS232),并向省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站公開協議。
4.2.2
儀器接口應具有擴展功能、模塊化結構設計,可根據使用要求實行單路、雙路和多路輸入和輸出,滿足環保局的各項監控功能要求。
4.2.3 數據采集/控制儀器必須能動態顯示儀器現場工作狀態、報警信息、圖表以及動態顯示污染物排放數據和相關參數。
4.3 診斷檢查
數據采集/控制儀器對一次測量儀表必須具備自診斷功能(傳感器故障報警、超標報警、通訊故障報警、斷電記錄等),并記錄有效數據個數(或樣本數)。
4.4 獨立性檢查
數據采集儀器還必須具備獨立脫網工作功能,而不影響數據采集儀器的各種功能。采集系統實時數據傳輸速度為每3秒刷新所有數據點。
4.5 管理**檢查
儀器應具備**管理功能,操作人員需登錄號和密碼后,才能進入控制界面,系統對所有的控制操作均自動記錄,并入庫保存。
系統應具備兩級以上操作管理權限。
4.6 數據處理與檢索檢查
4.6.1 數據處理檢查
采集系統必須可存儲1年以上的原始數據,記錄測定數據和儀器運行狀態數據。自動生成運行參數報告、數據報告、掉電記錄報告、操作記錄報告和儀器校準報告。
4.6.1.1 測定數據和儀器運行狀態數據
a.記錄有效數據個數
b.記錄電源故障
c.記錄排放源停運
d.記錄零點和量程校準
e.記錄操作和維護
f.記錄超標準排放
g.記錄數據丟失
h.記錄超測定上限和下限
i.記錄儀器故障
4.6.1.2 掉電記錄報告
當受外界強干擾或偶然意外或掉電后又上電等情況發生時,造成程序中斷,系統應能自動啟動,自動恢復運行狀態并記錄出現故障的時間和恢復運行的時間。
4.6.1.3 操作記錄報告
運行參數設置的修改,系統應自動記錄,可對這些記錄隨時調用。
4.6.1.4 運行參數和數據報告
廢水在線系統的基本要求:系統應每60秒獲得一個累計平均值,能顯示和打印1分鐘、10分鐘的測試數據和監測數據滑動平均值(COD除外,COD至少30分鐘獲得一個監測值,能顯示和打印30分鐘、60分鐘的測試數據),生成小時(至少45分鐘的有效數據)、日(至少18小時的有效數據)、月(至少22日的有效數據)、年報表等并具有對缺失或丟失數據進行修復的功能。報表中應給出*大值、*小值、平均值、參加統計的樣本數。
4.6.2 數據檢索檢查
能檢索不同時段不同日期的歷史數據進行報表統計和圖形曲線分析;自動生成日報、月報、年報(詳見附表)。
4.7 缺失或丟失數據修復檢查
儀器應具有對缺失或丟失數據進行修復的功能。在有質量保證的前提下,儀器**正常運行720小時。缺失或丟失數據后,數據采集和處理系統自動修復缺失或丟失數據。
a.在儀器未達到規定的**正常運行時間期間缺失或丟失數據,取已運行時間中*大小時平均值為缺失或丟失數據的小時平均值。
b.在儀器達到規定的**正常運行時間后缺失或丟失數據,廢水缺失或丟失數據的處理方法見表l。
表1 儀器缺失或丟失數據的處理方法
中斷時間(小時)計 算 規 則
方 法選取時段
N≤8平均值HB/HA
8<N≤24百分位數為90%的值中斷前720運行小時
24<N百分位數為95%的值中斷前720運行小時
注:HB/HA示中斷前一小時值和中斷后一小時值。
c.按式(1)計算百分位數P90、P95:
PP=LPp+[p(n+1)/100- nPp]×iPp/fPp …………………………………(1)
式中:PP-分布的第p位百分位數;
LPp—第p位百分位數所在組段的下限值;
P-百分位數;
n-小時平均值的個數;
nPp-第p位百分位數所在組以前的累積頻數;
iPp—第p位百分位數所在組的組距;
fPp—第p位百分位數所在組的頻數。
d.計算百分位數時,數據分15組。
4.8 遠程通訊和校正檢查
4.8.1 對時檢查
遠程可實時發送時鐘命令并校準數據采集/控制系統的時鐘,數據采集/控制系統同時發送時鐘命令校準分析儀器的時鐘。
4.8.2 校正控制檢查
4.8.2.1 校正檢查 遠程可實時發送和自動發送零點和量程漂移校準命令校準分析儀 器的零點和量程。
4.8.2.2 控制檢查
a.對不連續監測的項目(如COD、SS、NH4-N、TN、TP等)遠程可通過數據采集/控制 系統設置儀器測量時間。
b.對不連續監測的項目(同上)遠程可發送強制采樣監測命令。
4.9 企業監控管理軟件系統
4.9.1 除滿足省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站要求外,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要求制定管理軟件的要求并由企業自主開發實施。
5、檢測合格的有效期和審核校驗
檢測合格的有效期為2年。
5.1在線監測儀器運行過程中的校驗
儀器運行過程中的定期校驗是質量保證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儀器必須有能設置定期進行自動校驗和手動校驗功能。必須在線進行零點和滿量程(或全幅)的自動校準周期應能達到每日一次,不得采用無自動零點、滿量程(或全幅)校驗的系統。
5.2 在線監測儀器的定期審核和時效
儀器驗收合格后,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審核校驗;**年審核校驗合格,檢測合格的有效期為兩年,**年審核校驗合格,檢測合格的有效期為三年。系統關鍵部件維修、更換后,必須進行審核校驗。
審核校驗是法定監測部門按國家標準方法對儀器進行審核測試,測試在線儀器監測結果與國家標準方法的一致性。
審核校驗中可對連續監測的結果進行調整,使其達到國家標準方法的要求。
5.3 審校實施
審核校驗由廣東省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站按本技術規范組織實施。
5.4 校驗標定指標、方法和要求
見本技術規范驗收中的“校驗”一節。
校驗標定期間儀器不得進行維護,修理和調節。
附件一
主要檢測項目性能指標及方法
項 目指 標檢測方法
化學需氧量CEMS檢測期間重現性或精密度≤±10% 3.2.3.4.1條
零點漂移≤±5mg/L或≤±8% F.S. 3.2.3.4.2條
量程漂移≤±10% F.S. 3.2.3.4.2條
鄰苯二甲酸氫鉀試驗≤±10%(測量誤差) 3.2.3.4.3條
實際廢水樣 品比對實驗相對誤差小于《環境水質監測質量保證方法》(**版)附表3允許的相對誤差 3.2.3.4.4條
校驗期間零點漂移≤±5mg/L或≤±8% F.S. 3.2.3.4.2條
量程漂移≤±10% F.S. 3.2.3.4.2條
實際廢水樣品比對實驗相對誤差小于《環境水質監測質量保證方法》(**版)附表3允許的相對誤差 3.2.3.4.4條
總有機碳CEMS檢測期間重現性或精密度≤±10% 3.3.2.4.1條
零點漂移≤±5% F.S. 3.3.2.4.2條
量程漂移≤±5% F.S. 3.3.2.4.3條
實際廢水樣 品比對實驗相對誤差小于《環境水質監測質量保證方法》(**版)附表3允許的相對誤差 3.3.2.4.4條
校驗期間零點漂移≤±5% F.S. 3.3.2.4.2條
量程漂移≤±5% F.S. 3.3.2.4.3條
實際廢水樣品比對實驗相對誤差小于《環境水質監測質量保證方法》(**版)附表3允許的相對誤差 3.3.2.4.4條
pH連續測量系統檢測期間重現性≤±0.1pH 3.4.2.3.1條
pH7時的變化≤±0.1pH 3.4.2.3.2條
PH4時的變化≤±0.1pH 3.4.2.3.3條
響應時間≤30s 3.4.2.3.4條
溫度補償精度≤±0.1pH 3.4.2.3.5條
實樣比對實驗相對誤差**值的平均值≤15% 3.4.2.3.6條
校驗期間響應時間≤30s 3.4.2.3.4條
實樣比對實驗相對誤差**值的平均值≤15% 3.4.2.3.6條
附件二
連續監測系統驗收標準
序號驗收內容驗 收 標 準驗收辦法
1監測用房專室專用、防火、防盜、防雷、室內達到系統硬件工作環境要求,具體見本技術規范第2條的要求現場考核
2數據采集/控制系統具體見本技術規范第4條“數據采集/控制系統”的要求現場考核,遠程測試
3連續排放監測設備選型符合本技術規范規定,各種連續監測設備技術指標滿足要求,見附件一和本技術規范第3條“儀器主要技術指標監測驗收檢測方法”現場考核,審查資料(檢測報告,校驗報告)
4系統建設施工(含采樣系統)排污取樣口選點正確、規范、按安裝要求正確安裝,具體見本技術規范第2條“儀器的安裝”的要求現場考核,審查資料
5操作人員與運行維護專人負責,持證上崗或有資格的單位進行管理維護托管現場考核,審查資料
6管理制度制度健全,落實到位現場考核,審查資料
7日志、記錄記錄準確、規范、完整、及時現場考核,審查資料
8通訊運行(ADSL、光纖、GPRS/CDMA)通訊運行暢通,數據真實可靠,連續進行不少于7天的比對監測,每天進行遠程數據通訊不少于6次,誤碼率<10-6,通訊暢通率95%以上現場考核,遠程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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